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于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于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由于可轉換債券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于不可轉換債券。若將來轉換成功,在轉換前發行企業達到了低成本籌資的目的,轉換后又可節省股票的發行成本。
債券交易市場的基本作用是為一級市場上發行的債券提供流動性。當債券持有人需要資金時,可以到二級市場上出售或抵押其債券,以取得現金。其與債券發行市場的本質區別是,債券交易市場上買賣流通的債券,只代表現有債券的債權債務關系的轉移,這種債券所有權和資金的易位與原發行者無關,并不創造新的實際資產或金融。